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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制定2026年幼儿园招生方案,明确招生对象、时间、方式及原则,按“划片就近、分梯录取”办法招生,分三梯次录取,6月26日发布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学前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区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6年三元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居住在三元区的适龄幼儿(不包含企业办幼儿园已接收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

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2日开始,郊区、农村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园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

城区幼儿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报名。郊区、农村幼儿家长直接到相应幼儿园报名。

四、招生原则

(一)“三统一”优先原则

“三统一”对象:户籍、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下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幼儿(含三代同户,即孩子的户籍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房产)。

不动产(含交房)和户籍(不含寄户)迁移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继续实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幼儿园学位的办法。

(二)配套公益服务原则

小区配套幼儿园以服务周边配套小区为主,优先接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规范招生规模原则

各幼儿园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数实施招生,不得随意增扩与缩减招生规模。

(四)“长幼随学”优先原则

适龄幼儿家庭中已有子女正在就读幼儿园的(不含原毕业班),其他新入园子女符合规定入园条件的,入园时可申请同梯次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幼儿园。

五、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分梯录取、遵循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梯次对象及录取办法如下:

(一)第一梯次:有施教区幼儿园“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

第一梯次采取“按施教区登记报名、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

1.招生对象

(1)城区各有关公办园施教区(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见附件2)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2)符合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幼儿。

2.录取办法

家长平台报名登记完成后,经审核,若幼儿园第一梯次招生对象登记人数不超过该园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超过该园的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符合省、市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对象,需于6月30日前向市(区)教育局提交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录取。

(二)第二梯次:施教区外的“三统一”对象

第二梯次采取“划分片区、遵循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

1.招生对象

城区施教区外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2.各片区包含园所及社区

(1)第一片区

包含园所: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三明市妇联幼儿园和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东安分园。

包含社区:列东街道江滨、圳尾、崇桂、新和社区和三路社区(仅丁香新村)。

(2)第二片区

包含园所: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

包含社区:列东街道三路社区(不含丁香新村)、沪明社区(原四路社区);徐碧街道洋山村、徐碧村、五路、六路、乾龙、东乾、重化社区和列西街道富华、青山、龙岗、群英社区。

(3)第三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

包含社区:徐碧街道小溪农场、廖源村、后洋村、碧口村和碧湖、北门、徐锦社区。

(4)第四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列西幼儿园。

包含社区:列西街道北山社区和翁墩社区。

(5)第五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

包含社区: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

(6)第六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和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

包含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所属社区。

(7)第七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和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

包含社区:白沙街道所属社区。

3.录取办法

(1)第一次志愿填报录取

家长登录报名后,选择所属片区其中一所意向幼儿园在线登记填报志愿。经审核,接收完第一梯次对象后,若幼儿园登记的人数不超过该园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幼儿园登记的人数超过该园的剩余学位数,则家长需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2)第二次志愿填报录取

①在线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第二梯次对象家长,根据个人意愿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本片区、其他片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填报志愿。

②电脑派位录取

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幼儿按各幼儿园先进行电脑派位产生该园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幼儿再按各片区通过电脑派位产生幼儿志愿录取顺序号。根据各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数,以电脑派位生成的幼儿志愿录取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先后顺序依次按家长第二次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三)第三梯次:未参加第一、第二梯次录取的其他适龄幼儿

未参加第一、第二梯次录取的其他适龄幼儿可参加公办幼儿园补录或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1.公办幼儿园补录

家长可关注城区公办幼儿园7月11日发布的剩余学位补录公告的时间和要求,于7月13日-7月14日选择所属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各园按照补录公告的办法进行录取。

2.民办幼儿园招生

家长可关注各民办幼儿园(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的招生公告,根据公告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具体办法详见各民办幼儿园公告。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通告(6月26日)

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招生公告。

(二)认证申请(7月1日前)

城区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幼儿家长,可以通过下载“e三明”APP或关注“e三明”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

(三)在线登记(7月2日-7月3日)

1.线上登记

(1)符合第一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服务”-“教育考试”-“市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第一梯次”入口到施教区相对应的幼儿园报名登记。

(2)符合第二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路径同上)点击“第二梯次”入口选择所属片区其中一所意向幼儿园在线登记。

符合条件的多胎子女和长幼随学对象同时需到对应园所进行现场登记报名,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

2.便民服务。若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园进行现场报名或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其中第一梯次于7月2日到施教区对应园所提交材料报名;第二梯次于7月3日按所属片区先到下列幼儿园提交材料报名:第一片区——三明市实验幼儿园、第二片区——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第三片区——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第四片区——三元区列西幼儿园、第五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六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和东霞幼儿园、第七片区——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四)材料审核(7月4日-7月8日)

各幼儿园对在线登记对象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五)招生录取

1.第一梯次录取对象(7月11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有施教区幼儿园“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

2.第二梯次对象录取(7月11日-7月16日)

(1)第二梯次部分对象录取(7月11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第二梯次条件且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超过该幼儿园剩余学位数的对象。

(2)剩余学位公示(7月11日)

在招收第一梯次对象和第二梯次部分对象后,公布各幼儿园剩余学位。

(3)第二梯次其他对象录取

①在线志愿填报(7月11日-7月12日)

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第二梯次对象家长,根据个人意愿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本片区、其他片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第二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至7月12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录取资格。

②复核汇总公布电脑派位名单(7月13日)

幼儿园审核、汇总第二次志愿填报拟参加电脑派位登记的适龄幼儿名单,并在各幼儿园张榜公示。

③电脑派位录取(7月14日)

对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对象按电脑派位录取办法录取幼儿。

3.第三梯次对象录取

(1)公办幼儿园补录(7月13日-7月14日)

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布的剩余学位补录公告的时间和要求,家长选择所属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各园按补录公告的办法进行录取。

(2)民办幼儿园招生

未参加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家长可关注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公告,根据公告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具体办法详见各民办幼儿园公告)。

(六)公布名单(7月14日-7月15日)

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办理注册手续(7月15日-7月16日)

家长根据各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

说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户籍、房产、无房证明等相关信息,除平台或幼儿园通知个别无法获取信息的对象需到相应幼儿园现场提交材料外,其他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规范招收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牺牲或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及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幼儿园要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各流程安全、稳定、有序进行,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招生程序力求简化,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幼儿园,实行问责,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幼儿园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98-7991702

本招生工作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三元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三元区城区各街道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

3.三元辖区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

附件1:

2026年三明三元区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2026年三明三元区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附件2:

三元区城区各街道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

列东街道

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杜鹃新村、牡丹新村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梅岭新村、红岩新村、双园新村

三明市妇联幼儿园:高岩新村、麒麟新村

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徐碧一村1-70幢、东安新村50-59幢

列西街道

三元区列西幼儿园:滨江新城1-21幢

徐碧街道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城投广场1-3幢、5-13幢、15幢、17-21幢、城投广场西区三元区东乾路6号1-2幢、新都汇(佳和人家)乾龙新村314幢、315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乾龙新村387幢、395-405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碧桂园1幢-20幢、25幢-175幢、196幢-197幢、251幢-257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碧桂园22幢-24幢、176幢-194幢、208幢-236幢、238幢、240幢-248幢、258幢-263幢、265幢-266幢、268幢-270幢

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东乾三路391号金澜湾1幢至9幢、东乾三路397号金澜湾1幢至13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文华路218号1幢至26幢

城关街道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分园):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城关街道崇宁社区、复康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城关街道山水社区、芙蓉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仅恒大御府)、新龙社区、新亭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不含恒大御府);

富兴堡街道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不含永嘉天地小区)、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北部分、永兴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御江首府):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嘉天地小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南部分;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和富文社区;

白沙街道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白沙街道白沙社区、长安社区、群一社区、群二社区、桥西社区等;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白沙街道桃源社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白沙街道台江社区;

以上施教区含上述片区的城中村。

附件3:

三元辖区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

列东街道:名扬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列东和仁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新和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列西街道:富华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新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徐碧街道:兴园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

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阳光巴黎小金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左岸名都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崇宁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富文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佳欣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红杏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三塑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白沙街道:白沙小太阳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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