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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ST智云(300097.SZ)昨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6.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上市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慧达富能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慧达富能认购数量不超过37,936,267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慧达富能,慧达富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37,936,267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慧达富能持有52,436,267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6.06%)。姚拥军持有上市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44%),慧达富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643,895股所享有的股票表决权(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8.07%),慧达富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冯彬及邓晖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新浪财经,ST智云3月16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在2024年和2025年分别收到大连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2022年的财务造假行为。公司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该处罚源于九天中创在2022年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师利全、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前,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指出公司因九天中创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和处罚,ST智云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更正后的定期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此外,公司还从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严格执行《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强化审计监督,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

公告称,除上述事项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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