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天顺风能(002531.SZ)12日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9,063,59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长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天顺(射阳)风电海工智造项目(二期)、天顺(阳江)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8泊位码头工程项目、特种运输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上海天神持有天顺风能29.52%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俊旭通过持有上海天神100%股权,间接持有天顺风能29.52%股权,同时严俊旭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74%股权,因此严俊旭合计控制天顺风能30.26%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严俊旭仍合计控制公司不低于23.28%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严俊旭,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590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支付15,000.00万元交易对价并采用非公开方式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扬州马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昆山新长征”)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90,015股,发行价格为6.51元/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天顺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天顺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叶片”或“标的资产”)20%股权。根据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3月2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1MA1MLJAB9G的《营业执照》,昆山新长征将持有的常熟叶片20%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后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常熟叶片100%股权,常熟叶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11月5日,公司股价创下上市以来最高点23.67元(复权后),12月12日(上周五),公司股价收报6.84元,较高点跌掉71.1%。
公司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天神通知,上海天神将其所持公司1.45%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质权人分别为中信证券、中金财富;将其所持公司0.08%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质权人为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国联民生。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天神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23,73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1%。

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3亿元,同比增长1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48万元,同比减少7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15.71万元,同比减少89.99%。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3亿元,同比增长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0.78万元,同比减少76.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98.80万元,同比减少80.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0亿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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