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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4日晚,珠海市110报警台接到一个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里惊恐地说:我在这里,车下有一只手。

面对这样的场景,报警的司机小磊早已吓得浑身发抖,说话语无伦次。她称自己一路上并没有撞到人,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子会在她的车底下。

在事发地附近的路口,警方发现了可疑车辆:有一台车的右后视镜处于折叠起来的状态。在行车过程中,将后视镜折叠起来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司机这么做。

这台车的车主李先生很快就被找到了,他说,当晚,他开车出去办事,经过事发路段时,车前出现了一名男子伸开手就要拦车,他急忙躲开了,在这一过程中,男子拍了他的后视镜。随后,李先生停车,看了一下便离开了。

经过了一周的调查,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死者生前处于醉酒状态,李先生的右后视镜剐倒了死者,所以在马路一侧留下了鞋和血迹,他被带倒后,又光脚摇摇晃晃于马路之上拦车,走到另外一侧,最后躺在了马路上。

而司机小磊驾车驶过,因为车的右大灯出现故障,且马路上没有路灯,她直接轧上了地上的男子,"就感觉颠簸了一下"但并未下车检查,拖行1.7公里后,在照明情况较好的大道上停车检查,才发现车下有人。

珠海交警做出了责任认定,司机李先生和司机小磊都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李先生为交通肇事逃逸,司机小磊碾轧并拖行死者并非故意,但她在开车上路前,没有保证车辆的完好,而车大灯的故障,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直接因素,所以警方最终认定小磊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而对于死者来说,他虽然不幸被撞随后又被拖行,但他在醉酒的状态下,在路上拦路妨碍车辆通行,本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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