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近日下发通知,开展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借款和出借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以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据悉,本次专项清理对象为全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做到“全覆盖、全清理、全整改、全承诺”。专项清理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初结束,具体分为自查填报、自纠整改、全员承诺和建章立制四个步骤。(记者 王凤山 通讯员 魏荣槐)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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