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党工委下发通知,在全区部署开展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借款和出借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旨在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使全区干部职工心无旁骛履好职,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本次专项清理对象为全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做到“全覆盖、全清理、全整改、全承诺”。清理内容主要为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在干部职工本人所在单位管辖的区域内有利害关系或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中投资入股;是否向干部职工本人的下属、监管对象或工作对象借款;是否向干部职工本人的下属、监管对象或工作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利益。
专项清理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初结束,具体分为自查填报、自纠整改、全员承诺和建章立制四个步骤。通知要求,全区干部职工应逐项对照清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无此类清理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填写个人无专项清理内容的情况报告并签名;对需要整改的,应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如实填写整改情况报告表;纳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坚持凡提必查,对不如实上报的,暂缓提拔使用;对瞒报漏报、拒绝整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专项清理后出现回潮反弹的,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从严从重处理。
此外,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591-24322388(区纪工委举报中心)、0591-24412380(区党群工作部干部监督室),共同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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