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我区组织收看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法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公平公正地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卫生计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形势持续向好。
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在平潭分会场收看会议。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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