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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日,刚在延城买了套新房的90后陈先生夫妇起了个大早,来到延平区房产交易大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他们计划用这笔补贴款装修自己的新房。

今年4月,南平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推行购房奖励政策。个人在延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合同面积领取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封顶1.5万元。“原政策规定市民需在11月8日前办理申请方可享受补贴,现在购房补贴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了,只要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前,市民在2017年1月20日前提交申请,仍可以享受到购房补贴。”延平地税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房产交易登记服务中心和延平地税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办理房产缴税手续,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另据了解,《实施意见》开始执行后,今年4月27日至10月31日,延平辖区商品住房共销售3480套,较去年同期增长99.2%。

(吴建琼 郑爽)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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