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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安市一名收集147个空液化气钢瓶充装石油气的男子阮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福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11月24日12时许,48岁的福安溪潭镇阮某,在未取得运输危险物质相关有效证件的情况下,驾驶闽JC3XXX号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从各个村收集了147个空液化气钢瓶,并将147个液化气钢瓶运输至福安市某燃气有限公司内充液化气。后违法嫌疑人阮某将充满液化气的钢瓶装载上闽JC3XXX号轻型厢式货车内,驾驶该车从福安市某燃气有限公司行驶至福安市溪潭镇溪北洋隧道口时,被上路执勤的民警查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阮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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