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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印发,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奖补办法》,漳州市户籍人员逝世后,采取三类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经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一类是海葬,每例给予1600元补贴;二类是骨灰撒散、深埋,每例给予1000元补贴;三类是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每例给予500元补贴。《奖补办法》指出,对骗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的,除追回骗领的资金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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