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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改投资正向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全市技改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正向激励,进一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我市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充分调动各投资主体推进技改项目投资的积极性。《通知》指出,此次考评对象为11个县(市、区)和5个开发区(投资区)。(记者 廖瑜婷)

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技改投资增速必须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考评对象在考评时段的技改投资增速必须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技改投资增速,权重占50%,排位第一名得50分,县(市、区)按排名先后依次递减5分计分,开发区(投资区)按排名先后依次递减10分计分。技改投资总量贡献率,权重占50%,排位第一名得50分,县(市、区)按排名先后依次递减5分计分,开发区(投资区)按排名先后依次递减10分计分。按前三季度、全年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考评和奖励。

奖励标准

最高奖励金额可达300万元

考评对象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县(市、区)第一、二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位居全市开发区(投资区)第一名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若总得分相同时按技改投资增速高低排序。奖励资金主要统筹用于辖区内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的奖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参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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