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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一审,聚焦算力、数据、算法等要素保障,专设应用赋能章节,创设“人工智能特派员”制度,构建全链条法治体系,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8月26日,《厦门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一审,着力为厦门人工智能产业构建全链条制度保障体系。

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指出,创新是事关厦门发展成败的大事,要坚持把创新摆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核心位置,并将人才、人工智能两个关键变量转化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最大增量。此次立法,正是将市委全会精神转化为法治实践的关键一步。

厦门人工智能产业已初具规模。数据显示,厦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突破550亿元,但也面临创新要素协同不足、场景对接落地不畅、政策扶持碎片化等制约。《条例(草案)》以基础构建、科技创新、发展保障、应用赋能、安全治理为主线展开,将算力供给、数据开放、场景应用、人才培育等促进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款。

人工智能发展离不开三大要素——算力、数据、算法。《条例(草案)》明确,厦门要加快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用得上、用得起算力;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应用中生成的数据进行开发交易和增值收益分配;鼓励通用大模型、垂直领域大模型、行业专用智能体的开发应用,为人工智能产业提供“原材料”保障。支持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鼓励突破核心算法、AI芯片、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联邦学习等核心技术。

《条例(草案)》专设“应用赋能”章节,系统规划了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服务业、消费、海洋经济、文旅、教育、医疗康养、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的融合路径,以法规形式确立了“人工智能+”的全域应用格局。

在发展保障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多项创新举措。鼓励发展人工智能“一人公司”等新型创业组织形态,支持个人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独立完成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市场投放、用户运营等全过程业务。在出海服务方面,明确探索建立国际数据中心与跨境算力服务平台,推动数据和词元等新型数字服务贸易发展。

在人才制度方面,《条例(草案)》作出多项突破性规定,明确将人工智能产业人才纳入本市人才支持计划,在住房、医疗、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创设了“人工智能特派员”制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选派专业人才驻点政府部门、产业园区,提供场景策划、项目谋划、技术指导等服务。

在安全治理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监管制度,激发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活力。

“开展人工智能产业促进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特区先行先试优势的主动作为。”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郑旭伟表示,厦门将国家宏观战略转化为贴合本市产业禀赋的具体制度安排,既是以地方法治实践探索智能治理新模式的创新实践,也是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激活创新发展动能的关键举措。(记者 蔡绵绵)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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