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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徐然 林丽萍)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该政策预计将惠及厦门全市近40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抗风险能力较弱,面对疫情的多点散发、反反复复,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今年“两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些利好政策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诸多关注。

据悉,为确保一系列税惠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厦门市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税企邮箱等途径精准推送相关税惠政策,对纳税人如何开具“零税率”发票以及正确申报进行宣传辅导,同时第一时间升级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功能,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应享尽享税惠红利。

“征收率从3%降到1%,再到如今直接免征增值税,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也让我们越来越坚定发展信心。”位于集美区的厦门欣艺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蔡家寸介绍,作为著名的文教区,集美区高校、中小学校众多,企业经营高校、中小学校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由于疫情的影响,学校近几年文体活动锐减,企业相关业务基本停摆。

“得知了这个好消息,很开心。根据去年的口径测算,我们4-12月含税收入预计在330万元左右。新政落地后,预计可以减免增值税和附加税10多万元。”蔡家寸表示,广告传媒行业最重要的是人才,企业准备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稳岗和加强人员储备,平稳渡过疫情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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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家庭” 迎来减税“红包”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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