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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建立分散式处理站满足村庄污水处理需求……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根据村庄情况,制定“一村一策”,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今年各区50%的自然村将完成提升治理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

《方案》中明确表示,将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至2022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推动包括尾水回灌和小微水体在内的农村水环境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促进水生态高质量高标准提升,达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理效果。

在《方案》中,明确了分阶段要实现的目标。2021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全面开工,各区50%的自然村完成提升治理任务。其中,集美区完成96个自然村治理任务,海沧区完成39个自然村治理任务,同安区完成364个自然村治理任务,翔安区完成171个自然村治理任务。

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其中,集美区再完成95个自然村治理任务,海沧区再完成38个自然村治理任务,同安区再完成363个自然村治理任务,翔安区再完成170个自然村治理任务。

“一村一策”治理农村污水

由于自然村较为分散、情况复杂,《方案》中提出要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根据村庄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提升改造方案,改造主要分为3个部分。

在污水收集端,要全面排查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现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确保村庄污水接户率达到90%以上。对城中村等确实不具备条件实施雨污分流的村庄,可采用末端大截污方式进行设计和提升治理,并增设调蓄池,调蓄池截流倍数应达到2倍-3倍,且村庄内部不能出现污水横流现象;在污水处理端,分散式处理站建设规模要满足村庄污水处理需求,出水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污水排放端,针对采用三格化粪池、截污纳管以及分散式等不同污水处理方式的村庄,要按照不同的排放要求细化工作方案。且各区要组织镇街同步开展水塘、沟渠的水环境、水生态系统化治理,更多地展现田园风光景象。

借鉴深圳等城市先进经验

为进一步加强污水源头治理,巩固溯源排查和正本清源成效,厦门借鉴深圳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行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工作,思明区官任片区和湖里区仙洞片区作为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成效显著。今年,厦门推动第二批、第三批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工作,由专业排水公司尽早介入并参与正本清源改造验收,确保接管前各项改造工作落实到位。

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方案》中明确要借鉴城市污水治理的经验做法,推行排水管理进村庄。各区可委托专业排水管理公司,负责辖区村庄排水管网、沟渠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改造后不再出现新的混流。同时,各区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对区考核办法,以及区对企业考核办法,将治水成效与机关绩效、企业管理费用挂钩,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考核制度,力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快速提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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