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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王晓曼)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认定厦门市思明区等4个综合试验区为“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通知》,泉州晋江市、石狮市等4个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成为首批“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近年来,泉州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下一阶段,泉州将继续加强对各示范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创建劳动关系项目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为全省乃至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据悉,此次获评的还有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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