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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法掉头,险些让后车撞上;两车“斗气”,最高车速曾达185km/h……近段时间,泉州交警部门收到群众举报,有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存在安全隐患,希望予以处罚。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泉州:“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 市民积极参与

违规变道车辆(画圈处)被举报

市民视频举报 交警核实查处

日前,有市民通过网络平台举报,一辆小车于12月9日13时56分许,在笋江路海天汽车城路段逆向行驶,并附有相关视频证据。接到举报后,鲤城交警展开调查。经核实,当天13时56分许,该市民实时拍到闽C2MW05小车在笋江路高山村路口至南环路路口路段逆向行驶,且通过该市民提供的证据视频能清晰、完整反映该车违法过程。目前,鲤城交警大队已告知违法车辆驾驶员其违法行为,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录入处罚系统,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12月9日12时06分许,一辆小车在江滨北路往顺济桥方向红绿灯路口处违规跨实线变道。后方驾驶员拍下该交通违法行为,并将相关证据视频、图片向交警部门举报。鲤城交警核实发现,当时,一市民驾车途经江滨北路义全街路口至江滨豪园路口路段时,实时拍到闽C8512Z小型轿车跨越实线变道行驶,且通过其提供的证据图片能清晰、完整反映该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目前,鲤城交警已将相关违法信息录入处罚系统,该车辆驾驶员将被罚款150元、记3分。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在惠安县城南工业区东环路路段,一辆皮卡车跨双实线违法掉头,导致后方正常行驶车辆差点撞上。民警核实确认,闽C3618F皮卡车跨双实线掉头的行为已构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依法通知违法驾驶员到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泉州:“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 市民积极参与

逆行车辆(画圈处)被抓拍

两人开“斗气车” 超速行驶被处罚

深夜,有辆车高速行驶,车速一度高达185.2km/h,与周边的车辆几次惊险地擦身而过……这危险的一幕,是网友向鲤城交警发来的超速违法举报视频。该视频显示,11月16日23时40分许,该车在324国道泉州大桥往清濛方向快速行驶,短时间内,车速从一开始的30km/h飙至150km/h。行车记录仪显示,该车车速最高达到185.2km/h。

接到举报后,鲤城交警立即开展调查,研判中心的民警经过视频延伸、侦查,锁定了该涉案车辆的行车轨迹,并调取了有关监控视频。民警发现,超速行驶的车还不止网友举报的这一辆,监控显示,11月16日23时43分许,在南迎宾大道路段,两辆小车高速行驶,车速均明显快于其他车辆。经鉴定,车牌为闽C661QX的小车途经南迎宾大道加气站路段行驶速度为168.75km/h,而车牌为闽C630HK的小车速度为154.28km/h,车速均远超过行经路段的最高限速80km/h。

锁定违法涉案车辆后,车主柯某、林某分别被传唤至鲤城大队接受询问。民警了解到,林某和柯某素不相识,两人超速行驶的原因也令人啼笑皆非。林某称,他驾车到江滨南路往G324国道匝道时,发现一辆车与自己并排行驶,觉得行驶空间被挤压,才想加速驶离;而柯某则表示,发现林某的车辆多次想要变道超车,他也向前加速行驶。

经核查,林某和柯某均实施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柯某驾驶的车辆还存在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了柯某的机动车,同时,将对柯某处以30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林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记12分。

群众参与其中 积极拍摄举报

据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各地交警部门公布交通违法举报方式后,群众对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热情颇高,也参与到交通违法的整治当中来,形成较好的氛围。该负责人表示,群众参与其中,有助于提升文明交通秩序。

泉州交警提醒,机动车逆行、违法变道、违法掉头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同时,行车上路时,多些文明礼让,拒绝开“斗气车”,超速行驶容易导致车辆方向盘发飘,驾驶人对车距判断失误,转弯时过大的离心力会影响车辆操控性能,甚至可能因失控造成车辆翻倾等事故。请广大驾驶人们一定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否则即使侥幸躲过危险,也依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记者 黄枫 通讯员 王唯佳 赵美缘 文/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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