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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核心提示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真的要来了!记者近日获悉,《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鲤城区、丰泽区今年内要各推出50个单位、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并探索实行“垃圾分类才收运”制度。

至2020年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今后泉州市将在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出台政策法规支撑、明确运营监管体系、健全社会动员体系、明确工作推进措施等五大方面用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部分区域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探索实行“垃圾分类才收运”制度,力争至2020年,实现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其中,2017年,鲤城区、丰泽区各推出50个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在各试点推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厨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处理。2020年中心市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2017年在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试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2018年开始,总结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建设运营经验,并逐步推广。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垃圾分类后,还需要分类进行处理。目前,泉州市垃圾处理硬件配套设施正在抓紧建设中。今后三年,泉州市将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扩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和工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其中,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政府指定尚无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台商投资区各建设1个面积50亩以上,年消纳能力达40万—5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渣土资源化处理中心,目前基本完成选址定点工作。

为解决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无处去的问题,泉州市投入了383万元,在北峰建设了大件垃圾处理站,目前已投入试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30吨/日。

为解决园林植物废弃物回收利用问题,泉州市将投入650万元在丰州苗圃区域建设园林垃圾处理站,目前已完成场地测量工作,破碎车间已动工建设,园林植物废弃物经处理后,可作为有机肥及土壤改良介质应用于绿化建设。

同时,加快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今年计划投资1.6亿元,目前完成投资0.9亿元,争取年底前投入使用。

此外,泉州市将建立相对应的分类收运体系。包括配套四种不同颜色和标志的专用桶,用于收集可回收、有害、易腐(餐厨)、其他四类垃圾;配备分类转运车辆。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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