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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11月18日讯(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尤燕玲)贷款买房,未按期偿付借款本息,人也不知去向。17日下午,晋江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开锁评估该房产,并通过微博直播,这是昨日下午记者从晋江法院新媒体中心启动仪式上获悉的。

2014年4月,刘某、蔡某购买晋江梅岭街道某小区一套约134平方米的房产,以该房屋做抵押向银行约定借款72万元,借款期限10年,房地产公司作为担保人。合同签订后,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借款本息,房地产公司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2015年12月,晋江法院判决刘某、蔡某应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近70余万元,房地产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今年4月,银行申请执行。6月,法院依法查封。由于刘某、蔡某早已下落不明,无法配合法院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昨日下午,法院执行法官,带着专业开锁人员以及评估公司人员,在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见证下,来到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门前,对该房屋强制开锁,并进行勘察、测量,整个过程通过微博直播,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介绍,晋江法院新媒体中心是全省法院系统首个新媒体中心,通过专人运营的“两微一站”,以满足受众学法需求和增强用户普法体验。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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