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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发现福州某商务酒店涉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电脑,对其立案调查。经查,这家电竞酒店配备的电脑显示器有3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而主机是组装的,没有3C认证标识。酒店经营者无法提供电脑主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明确,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微型计算机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电脑未经强制性认证,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薛文惠)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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