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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鼓楼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注重深入开展文化市场调查研究,主动发现出版物市场的堵点漏洞。日前,查办一起音像制品零售单位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7月初,执法人员前往辖区某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向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进行检查。场所南侧墙面摆放各类音像制品,主要涉及影视剧类、音乐类等。执法人员在该区域随机抽查《战狼2》《叶问》《在路上》等若干音像制品,并要求其提供近两年进货清单进行查验。

在查看场所证照时,执法人员发现该音像制品零售单位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涉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等相关执法文书,要求场所负责人限期到我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全程进行拍照取证。

以案释法 | 续期、变更、年检......出版物经营单位这些工作不能忘!

执法人员在街道工作人员见证下现场撰写法律文书

在后续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现场负责人表示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加上音像制品大环境不好,开店也是断断续续,承认是个人疏忽大意确实忘记进行年度核验,后又因各种情况将核验事宜彻底忘记。目前执法人员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的规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警告,并处3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引导该音像制品零售单位重新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物经营零售、批发企业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常规性、真实性审查工作。每一年的年检,是经营主体需要正常报检的,如果没有通过年检,企业就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办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后期需要注意续期、变更、年检,这些都是经营主体不能忽略的。

以案释法 | 续期、变更、年检......出版物经营单位这些工作不能忘!

执法人员抽查场所内音像制品

对该音像制品零售单位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深刻教育,也是对其他存在侥幸心理的经营主体的警示,表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出版物业务的决心,以全面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执法人员将以此案件查办为契机,按照“宽进严管”的总体要求,有的放矢加强执法与服务。对确已不再经营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执法人员配合审批部门电话沟通业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核销登记;对尚在经营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执法人员持续摸排,通过主动发现查补此类出版物市场的堵点漏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普法小贴士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16年版)

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第三十条第一款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度核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的。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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