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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印发《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网络信息平台、各有关单位、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示范文本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划区内的住房租赁。其他类型的房屋租赁可参照使用。相关示范合同,可在福州市房管局网站http://fgj.fuzhou.gov.cn/下载。(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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