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沈女士婚前在一家国企就职,工作稳定且收入不错。婚后育有一子,夫妻双方商量后决定,沈女士辞职在家相夫教子。但沈女士全职在家仅两年,男方提出离婚,且拒绝给沈女士补偿,她该怎么办?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钟俊律师:现实生活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多方面原因,夫妻中的一方会选择牺牲在职场的发展机会,全身心地在家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料理家务。这种情况下,若一方提出离婚,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例中,沈女士依法可向男方主张经济补偿。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希腊雅典遭撒哈拉沙尘侵袭 天空变成橙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