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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晋安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又有新动作。

为及时收集全区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等违规行为线索,有效开展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整顿,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3640510(晋安区城乡建设局)举报邮箱:fzsjaqjsjshb@163.com

本次治理包含两大重点

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

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阻挠施工等非正常手段,强迫他人发包工程、购买建筑材料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方式和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要求承揽施工便道、土石方、渣土运输、工地围墙、场地平整等工程或强迫他人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的行为。

2、实施言语威胁、阻挠施工等软暴力手段承揽工程的行为。

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包、分包工程等行为。

4、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以拦截车辆、封门堵路、断水断电等形式扰乱正常施工秩序,阻碍工程建设,强行租赁建筑机械装备或强行供应建筑材料等行为。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6、其他形式的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

违规干预工程建设行为

1、国家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或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2、国家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利用职权、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正常工程发包或交易秩序,为自己或他人承揽工程或建筑材料供应的行为。

对查实有效的线索在落实保密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线索价值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对于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行为,一律倒查是否涉黑涉恶;案件涉及党员、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被举报人被采取刑事措施的,由扫黑办和公安部门通过网站专栏、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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