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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记者昨日从在榕银行获悉,今年首期凭证式国债将于今日起销售,喜欢购买国债的市民可别错过了。

据悉,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于9月10日至9月19日发行,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公告显示,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30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如果市民以10万元购买本次发行的国债,累计到期将获得的收益分别为11400元、1985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电子式国债既可以在柜台购买,也可以通过网银购买,凭证式国债只能通过柜台购买,市民记得带上身份证和储蓄卡。根据公示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等均可接受市民的国债认购申请。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一家在榕银行的人士表示,与电子式国债按年付息不同,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如需提前支取,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收益将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5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2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29%计息;第二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7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85%计息。当期国债发行期最后一天不办理提前兑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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