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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损毁侵占共享单车、占用社区公共部位、发布转载虚假信息……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除了说不,我们还能做什么?有,那就是立法。17日和18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连开三场会,征求省市人大代表、社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去年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形成了草案修改稿,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今年这项法规被列入立法审议项目,将继续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对完善法规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意见。如省、市人大代表郑捷提出,为呼应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在条例中对严禁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作出规定。省、市人大代表陈展弘和市人大代表翁凡不约而同地提出,建议在条例中对插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市人大代表吴碧香建议,加强乡镇(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对文明行为规范的引导,充分发挥物业等服务性企业的作用。

社区工作者关注更多的是在社区内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如不文明养犬、占道经营等。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党委书记林丹等多位社区干部建议,加大力度整治占道经营,尤其是夜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影响通行和市容环境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社区党委书记元菊春等多位社区干部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围绕不文明停放共享单车和不文明遛狗,社区干部们建议法规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科学有序投放和管理车辆进行规范,明确外出遛狗须对狗套上牵引绳并做好犬只粪便的清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表示,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予以充分吸纳,对社会管理中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同时把具有福州特色的文明行为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使法规更加管用有效,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上新水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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