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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7月15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政府获悉,即日起,鼓楼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杨桥中学校长,7月16日至8月15日接受报名,考试时间为8月24日,拟聘用人员将获发安家补贴50万元。

杨桥中学创办于1985年,地处福州市杨桥中路学园路56号,2005年被福建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学校曾先后获“文明学校”、“绿色学校”、“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课改实验先进学校”、“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初招改革以来,学校在十多年中考中的表现均获得福州市教育局表彰。学校现有教职工106人,其中高级教师19人,具有教育硕士学历17人,本科以上学历87人,福建省学科带头人2人,福州市名师工作室成员1人,市骨干教师5人,区名师4人,区骨干教师7人,中共党员43人。

目前学校有初中教学班26个,在校生1300人左右。建有剪纸社、摄影社、合唱团、动漫社等富有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多种社团,设有读书月、合唱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多种活动平台,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展现自我、自主发展的空间,促进了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和全面发展。

此次选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可通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快件邮寄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8月15日的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

公开选聘咨询点: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146号二号楼二楼)。

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咨询时间:8:30-12:00,15:00-18:00

附:2019年鼓楼区属杨桥中学公开选聘校长公告

为满足鼓楼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名中学校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公办校、民办校在任校长公开选聘。

二、选聘职位

福州市杨桥中学(初级中学)校长1名。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教育情怀,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资格条件、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任中学(公办、民办)正职校长3年以上的;年限按截止2019年7月1日计算。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指所领导的学校在所在设区市中考中有3年及3年以上名列前茅,或曾被认定为设区市及以上名校长,或正在省名校长班培养)。

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简章的“以上”均含本级,以下同)

4.担任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6.具有中学校长岗位任职培训合格证书;

7.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8.所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任职期间学校获得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先进单位称号。

9.具体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福州市鼓楼区公开选聘中学校长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①现役军人;②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③近3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8月15日的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1)到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

(2)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到gledugov@ 126.com;

(3)通过快件邮寄报名材料(接受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146号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收,邮编:350001)。

采取(2)(3)种报名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与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了解报名材料收取情况。

公开选聘咨询点: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146号二号楼二楼)。

咨询电话:0591-87677797。

咨询时间:8:30-12:00,15:00-18: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认真对照选聘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对选聘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应发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邮箱:gledugov@ 126.com,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4KB以下)。

4.报名截止后

鼓楼区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结束7天内通过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步审查情况以及后续的现场审核和选聘考试。

(二)现场审核和办理加分

1.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需于选聘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选聘考试前,将组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19年鼓楼区公开选聘中学校长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其他证明材料见《2019年鼓楼区公开选聘中学校长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3)。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2.办理加分

具备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可办理综合成绩加分。其中: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8分:①获评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②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校长等类似荣誉称号的。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6分:①列入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并完成全部研修课程的在职正校级干部;②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等)。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4分:①获评省级优秀校长等类似称号的;②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校长等类似荣誉称号的。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2分:①列入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并完成全部研修课程的在职正校级干部;②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等)。

可在报名或现场审核时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出申请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选聘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选聘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选聘考试报名时间:7月16日至8月15日,考试时间:8月24日。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选聘面试成绩与加分累加而成,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取高分者入围。

(四)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评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体检不能确定为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按与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由福州市鼓楼区公开选聘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并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公选职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建议意见。若考察组认为考察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且体检合格者进行递补。

(六)确定等次和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就拟聘用人员适用的人才政策规定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七)决定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送达之日起60天内办完调动手续。

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放弃聘用资格者;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六、聘任待遇

1.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任期三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首任任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可予续聘。

2.对拟聘用人员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其中:聘任后首次安家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在其校长任期内分三年发放,于每学期末发放5万元,中途离职停发。

3.拟聘用人员如符合教育人才和名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教育人才特殊津贴和名教师特殊津贴。

4.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若用人单位岗位超出核准数的,可以申请特设岗位用于聘任,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即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5.拟聘用人员及其随迁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按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手续。

6.拟聘用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者,可在区属学校入学。

7.若杨桥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另行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请详询电话0591-87677797。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可应据此解除合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选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的承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按双方约定的协议执行。

3.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选聘过程由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5.本公告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解释;简章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通知。

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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