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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从网上购买一把气枪,吸毒后调试气枪,结果吵到了邻居。邻居带着朋友上门讨说法,他竟开枪伤人。

4月10日凌晨,陈某在闽侯上街镇一公寓内对着墙壁调试气枪,影响隔壁住户李某某正常休息。李某某打电话寻求朋友许某某的帮助,他们和保安一起来到陈某住处讨说法。

实际上,陈某是吸毒人员。当许某某经过陈某门口时,陈某认为有人对其不利,便朝门口开了一枪,射中许某某左侧腰部。经司法鉴定,许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八级。当日下午,警方抓获陈某,从其住处扣押气枪和109颗铅弹。经鉴定,它以气体为动力,属于枪支。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气枪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有坦白情节,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法官说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气枪铅弹或其他非军用子弹等,均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犯罪,更别说持枪伤人了。近年来,有些年轻人对枪支存有猎奇心理,互联网和物流业迅速发展又为非法买卖枪支提供了便利。在此,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存在“气枪不同于军用枪支和火药枪,持有它们并非违法犯罪,也不易伤人”的麻痹心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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