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近日,一艘由厦门驶来的内支线转关货轮平稳靠岸,船上装载有福建海中鲜贸易有限公司一批冻格陵兰比目鱼。企业业务员陈明在“单一窗口”进行申报,并在“报关单杂费栏”按照“厦门—福州江阴”运费扣减标准填报扣减运费。经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核对后,扣除了货物完税价格中的国内段运费,标志着“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在福清正式落地。
“内河运费扣减标准出台后,海关关员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并指导我们规范申报,现在我们不用再为内河段运输费用缴纳税款,直接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进一步降低了我们的经营成本。”陈明高兴地表示。
据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介绍,“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再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已单独列明或者纳税义务人能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分摊并提供依据的,可不计入完税价格。
据介绍,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榕城海关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进出口企业、港口、船公司、货代等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进出口通关环节存在的痛点堵点。福州江阴港涉及厦门口岸内支线转关进口单量大,针对各方关于加快“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推广应用的呼声,榕城海关主动沟通协调福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寻求指导支持,复制推广“内河运费扣减”试点经验做法,与地方商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摸清集装箱内河运输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明确了“厦门—福州江阴”段内河运费扣减标准,为企业向海关进口申报时扣减运费提供依据,解决了企业拿不到国内段运费资料无法实现扣减的难题。该项举措全面实施后,全年预计可为福清企业节约税款支出100余万元。
下一步,榕城海关将继续深入同地方商务部门的合作,客观量化更多航线的运费扣减标准,进一步向企业宣传推广“内河运费扣减”举措,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减税降费。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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