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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形成更多、更高质量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今年福建省提高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标准。一等奖每个项目课题从3万元提高至5万元;二等奖从1.5万元提高至2万元;三等奖、青年佳作奖从0.8万元提高至1万元。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旨在对社会科学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每两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青年佳作奖。针对提标,今年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较上届增长16%。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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