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
1.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
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2月23日8:00-4月7日17:00,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资格审核将在4月30日前,项目评审在7月31日前,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10月底前,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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