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6日消息,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经研究,决定新增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吉林省(珲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山东省(潍坊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商务部网页截图
责任编辑:赵睿
- 拟定名单公布!福建这些县(市、区)入选2022-12-07
- “救”在身边 机关先行——2022年福建省直机关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大赛成功举办2022-12-07
- 福建人民深切缅怀江泽民同志2022-12-07
- 全省各地党员干部群众深切悼念江泽民同志2022-12-07
- 福建企业组团赴境外参展 抢抓国际订单2022-12-07
- 12月6日福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4例、无症状感染者448例2022-12-07
- 事关研究生初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2022-12-06
- 福建省首位无双臂大学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残疾人事业2022-12-06
-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发放超30亿元 惠及1455家农业经营主体2022-12-06
- 福建省已在公共场所设置近3000台AED2022-12-06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拟定名单公布!福建这些县(市、区)入选2022-12-07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