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福建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预案》指出,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渔事纠纷等突发事件,并明确《预案》适用于本省渔业船舶及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对2016年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的《福建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在事件分级标准方面,《预案》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方面,包含分级响应、响应行动、指挥和协调、处置措施和响应终止。
责任编辑:赵睿
- 外贸跑好开年“第一棒” 福建省1月出口预计增长10%以上2022-02-22
- 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福建省全力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2022-02-22
- 福建省出台新规: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2022-02-21
- 福建省药学会抗凝联盟成立2022-02-21
- 开学啦!福建公安开启“护学模式”2022-02-21
- 福建省教育厅最新发布!14个典型经验、31名省级优秀选手入选2022-02-21
- 事关用工保障!福建省总工会发布提示函!2022-02-21
- 江苏启东渔船海上施救 福建16名获救渔民安全返港2022-02-21
- 福建省3个新建码头获准对外开放 福厦漳各占其一2022-02-21
- 福建:加紧生产“冰墩墩” 产能大幅提升!2022-02-21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建榕能集团:节后复工迎春光 智能电网有保2022-02-2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