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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来自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

机动车证照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临时机动车号牌工本费5元/张;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10元/本;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

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汽车驾驶证科目一40元;科目二26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1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30元。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第二次预约考试按表列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生在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应允许其按考试项目顺序继续试考完剩余项目。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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