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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7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7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精神,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省防疫领导小组市场供应和交通检疫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救护、防疫车辆,运送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以及运输“菜篮子”等重点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一、保障服务对象

1.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正反面)的车辆;

2.未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运输“菜篮子”等民生应急物资的车辆。

二、保障服务措施

对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和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运输“菜篮子”等民生应急物资的车辆,遇有交通拥堵优先保障通行;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为主,免于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快速处理,车辆无法行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车辆尽快转运。

三、保障工作分工

1.市内跨区、县运输服务保障沟通协调工作由属地公安交警支队负责。

2.跨省和省内跨市、地运输服务保障沟通协调工作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

四、24小时服务专线

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属地负责、特事特办,及时受理解决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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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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