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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安委会于11月15日前,组织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连锁企业集团总部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标准措施等要求。11月15日前,各地要督促本地连锁集团总部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二、发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附件1),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作为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到位。11月25日前,要完成自查工作,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落实系统内部安全排查。万达、宝龙、泰禾、永辉、新华都等连锁企业集团在闽总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内部消防安全排查。11月30日前,要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进行实地核查,并将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其的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实效。

四、组织行业部门集中检查。市、县安委会于12月10日前,组织属地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开展集中联合检查。按照省安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86号)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

五、加大综合治理督办力度。各地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2月25日前,各地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

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1月25日前,各地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七、提升单位智能防控水平。各地要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运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针对餐饮后厨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的实际,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设施,确保用火用气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八、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集团总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标准和企业标准。各地要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11月25日前,各地和有关大型连锁集团总部要打造一批本地、本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25日前,各地、各集团总部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经验,在本地、本系统大型综合体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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