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8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省财政厅消息,近日,省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省级财政将分层分类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通知》提出,支持各设区市将管理制度健全、平台特色鲜明、孵化效果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大本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为市级创业大本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每两年组织评审认定一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资金奖补,授牌当年奖励30万元,第二年复评合格的再奖励20万元。
根据我省支持创业工作实际需要,在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推选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参加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对获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照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国家没有标准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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