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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4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全省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全省约460万参保人员,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预计4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20.71万人。今年我省将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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