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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新增五地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

海峡网1月10日讯(东南网记者 林峰峰)记者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获得“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的45个地区中,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永春县等5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据了解,加上2017年第一批获得命名的永泰县、厦门市海沧区、泰宁县、德化县、长汀县,福建省共有10个县(市、区)获评该项称号,总数居全国第二位。据介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活动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指导各地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推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 创建是目标,不是目的。我们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就是要通过创建,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产业的生态化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福建将继续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省各地实践转化、落地生根,并持续推进生态省细胞工程建设。

同时, 加快培育典型示范,指导长汀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在仙游县木兰溪流域、永春县桃溪小流域等区域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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