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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省政府出台实施细则 举报非法集资将获政府奖励

今后,我省居民凡是举报非法集资有功者,将可获得政府的奖励。昨日,福建省政府办向全省正式印发《福建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我省明确各级处非办、公安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奖励联系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和实施奖励的方式和途径等。

根据实施细则,我省以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来评定四个等级标准。我省明确,各设区市可结合地方经济实力、财政收入水平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需要,分别设定各级举报线索的奖励标准,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各设区市财政统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

同时要求,我省各设区市处非办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档案,包括举报记录、核查处理情况、奖励申请、奖励通知、奖励领取记录、资金发放凭证等。

我省还特别强调,各级处非办、公安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此外,我省还指出,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驻福州记者 杨文)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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