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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6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2016年福建全省各设区市人大工作亮点回放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俞松 摄

福州:力促全省首条地铁早日投运

全省首条地铁——福州地铁一号线刚刚全线正式通车,市民言谈间流露出满满的兴奋。为推动这条地铁早日运行,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于2017年元旦起施行。

早在2016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就将制定轨道交通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开展多场立法调研,还邀请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指导立法工作。调研组提出的希望条例强化公共交通优先的理念,保障轨道交通与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等多种交通工具实现无缝衔接的建议受到重视。待地铁正式运营后,每个站点都可办理榕城一卡通业务,公交站台线路牌上增加地铁换乘指示,方便市民接驳公交和换乘地铁。

条例一审后,草案全文在《福州日报》上刊登,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建议。在邮政系统工作的陈榕关注的是地铁围挡,希望有关部门制定预案,避免修地铁增加城市拥堵。“老福州”林瑞关注的是地铁上能不能吃东西的问题。如今,他们的关注都得到回应,法规明确规定,轨道交通建设应预留必要的交通拥堵疏导空间,避免或减少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还规定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不听劝阻的要罚款。

不仅立法工作紧锣密鼓进行着,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福州新区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两项议题不约而同“问”到地铁。市政府积极采纳专题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拆除地铁建设围挡的建议,2016年9月至11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路面施工围挡集中专项整治,共拆除或缩小围挡面积约25.25万平方米。市民肖文惠对这一监督实效点赞:“围挡拆掉后,交通顺畅多了,开车上班能节省一半时间。”(福建日报记者 李白蕾 何任贤)

厦门:人大司法监督不缺位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如何用好这种监督形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探索创新。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执法检查,实现市人大监督工作历史上的多个首次——首次对决议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丰富执法检查的内容;首次采用“清单式”检查模式,创新执法检查的方法;首次对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刚性与实效。

2015年9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决议执法检查时,对检察院调卷难、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等执行决议存在的问题,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要求“一府两院”整改。

意见并非一提了之。2016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前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法制局调研视察。通过“回头看”发现“一府两院”整改不到位之处,并将整改意见细化为24个具体项目,交由“一府两院”逐一对照填报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照单对账检查,开创以问题为导向的清单式执法检查模式。三个月整改期满后,24个项目中的22项整改落实情况良好,一些延宕多年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016年4月底,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得到的测评结果是,市中院和市检察院得到满意评价,而市政府因为两项工作做不到位仅得到基本满意评价。下一步,政府部门还要整改。

从执法检查到执法检查回头看,再到满意度测评,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比较完整有效的监督链条,这次历时一年半的监督体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一抓到底的精神,让执法检查查到实处、查出效果。(福建日报记者 肖小环 詹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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