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海峡网9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琳琳 罗小春)今年5月,我省正式发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3+3”模式,即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为当年4月份。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为70分钟。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测试时长为20分钟。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备参加6月份高考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2024中法文化之春华南地区开幕式在福州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