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本次中美继续暂停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促进世界繁荣。
责任编辑:庄婷婷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商务部:积极扩大进口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2025-04-09
- 世界共享中国机遇 我国外贸“朋友圈”不断扩容2025-01-15
- 1.88万亿元!前三季度跨境电商继续“加速跑”2024-10-15
- 最新财经新闻 频道推荐
-
年内脑机接口产业吸引投资近10亿元2025-11-05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