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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瑞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再生塑料颗粒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晋江市瑞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再生塑料颗粒3万吨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晋新中路612号

项目概况:项目无新基建,租用三斯达鞋纺园厂房约10000平方,购置造粒机组、挤出机、自动化输送清洗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设计年产再生塑料颗粒3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瑞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0595-68098198

联系地址: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晋新中路612号(三斯达鞋纺园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4F-D1

编制单位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2-2184656

邮箱:2420976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在下载的公众参与意见表中填写公众个人信息或公众组织信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02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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