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 新锐股份(688257.SH)日前披露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新锐股份于2026年2月11日与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联电子”)及慧联电子主要股东深圳九日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梅花、李凌祥(以下简称“主要股东”)签署《框架性协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向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同时,为解决与标的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及发展海外市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收购徐梅花配偶张喆所持有的WINWIN HITECH(THAILAND)CO.,LTD.7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前述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
慧联电子是一家从事PCB刀具、切削工具、精密零件业务的公司,公司拟收购慧联电子名下PCB刀具及直接服务PCB刀具业务的棒材、涂层、装备等业务及相关资产,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将配合标的公司完成非PCB刀具业务资产的剥离。2024年、2025年,慧联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364.51万元、33,358.6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561.14万元、3,940.66万元。
新锐股份表示,本次收购初步预计将形成商誉约3.85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主要定价参考,收益法预测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趋势及管理层提供的经营计划,若未来宏观经济、下游需求或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经营业绩可能低于评估预测,则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新锐股份2026年1月30日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75,722,551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1,579.5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高性能数控刀片产业园项目、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目、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截至预案公告日,吴何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吴何洪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新锐股份2021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320万股,发行价格62.30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王启超、赵劲松,联席主承销商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股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新锐股份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4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13.52亿元。新锐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6.70亿元。据新锐股份招股书,公司拟募集资金6.52亿元,用于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锐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9383.67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7688.19万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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