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从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李丽娟的一审判决书,其一审被判20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艳霞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李利娟(资料图片)
此前李利娟等人被控的七项罪名中,有五项与李利娟有关。分别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 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李利娟因其收养孤残儿童被称作“河北好人”“爱心妈妈”。2018年5月5日,河北省武安市相关部门通报称,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李洪鹏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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