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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0日讯 两名男子路遇63岁张大爷正在路边和卖淫女商量嫖娼事宜,于是便冒充警察,以嫖娼依照法律规定要被拘留为由,敲诈张大爷一万元。5月10日,锦江公安通报了一起假冒警察行骗的犯罪案件。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据办案民警袁警官介绍,今年4月15日,63岁张大爷到锦江区公安分局莲新派出所报案称,他被人敲诈勒索1万元,对方自称是警察。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的走访和摸排工作后,案件经过和嫌疑人慢慢浮出水面。原来,这是一起假冒警察诈骗的犯罪案件。

今年4月15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乔某(男,30岁)、左某(男,31岁)驾驶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途经双桥子附近某处时,看见张大爷正在和一名女性在路边交谈,二人上前偷听得知两人正在商量进行卖淫嫖娼行为,随后那名女子带着张某进了附近的某个小区。据左某和乔某事后交代,二人突发奇想,想冒充警察吓一下张大爷。随后二人在小区门口等了大概十五分钟,一路跟踪张某至锦江区海椒市街时将其截停。

左某、乔某对张大爷说,嫖娼依照法律规定要被拘留,要把他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张某当时感觉心虚,乔某趁机对张某说交一万元钱罚款就可以不用执行拘留。张某对乔某的话信以为真,当晚将身上仅有的两千元钱交给二人,并按照约定第二天早上8点在海椒市一银行门口将剩余8千元钱缴清。事后,被害人张某始终觉得不对劲儿,认为这两名警察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于是向锦江警方进行核实,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办案民警通过细致侦查,逐渐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于5月7日晚在金牛区交桂路某旅馆内一举将其二人挡获。经过讯问,二人对冒充警察行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查明,被害人张某当天并未进行嫖娼行为。

据办案民警袁警官介绍,事后来看,这起案件可谓漏洞百出,但之所以张某会被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因为自身心虚且存在侥幸心理;二是缺乏最起码的常识,警察在着便衣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出示制式警官证表明身份,着警服执行任务时可以不出示警官证,但是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必须出示。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配合警察办案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但在实际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甄别警察的真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发现有人冒充警察行骗时请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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