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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报警,涉事员工被刑拘

但银行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江苏银行综管部相关负责人曾对澎湃新闻表示,此案不是一个简单的“储户存款在银行丢失”事件。从银行掌握的初步情况来看,是当事人涉及到民间高息借贷,在产生风险后,“想把风险转移到银行身上的不法行为”。但对此说法,银行未向澎湃新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就在蔡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不久后,江苏银行向当地公安报警。

澎湃新闻从多方渠道获悉,法院已针对此事多次开庭,2017年2月28日,因“相关事实涉嫌经济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该起民事纠纷案件由此转为刑事案件。

从银行调出的2015.3-2015.9借记卡对账单。

储户存江苏银行300万被“划走”续:涉事员工等3人被刑拘

储户存江苏银行300万被“划走”续:涉事员工等3人被刑拘

从银行调出的2015.3-2015.9借记卡对账单。

澎湃新闻从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获知,近日,涉案的李晟、马万颖等3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拘,当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江苏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李晟原为江苏银行新港支行的营业部负责人,2016年9月江苏银行已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据澎湃新闻获悉,与蔡先生的遭遇相似,也有其他几名储户的资金在存入江苏银行南京新港支行后“神秘消失”。

3月20日,作为上市公司的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披露了其2016年年度报告,但对上述诉讼及相关案件等信息只字不提。

对于案件的将来进展,当事人蔡先生觉得,不论公安对李晟与马万颖的侦查结果如何,江苏银行监管存在问题却是事实。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15年4月7日给蔡先生的“信访事项告知书”中,则、确认了江苏银行在一些操作中存在违规的情况。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称,经核查,“蔡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在江苏银行新开借记卡,办理时未留存“蔡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也未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读取“蔡先生”身份证信息,上述操作违反了《江苏银行聚宝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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