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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叶昊鸣)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加强旅客权益保障。

在此前草案二审稿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提出,建议针对航班延误、取消这一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加相应规范。鉴于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合理安排运力、调配资源,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同时,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告,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原因以及航班动态。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草案三审稿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民用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不足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除此之外,草案三审稿还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明确,比如在民用航空器范围中排除执行消防救援飞行任务的航空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审定作出规定、明确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全国空域资源和制定有关规章的职权、合理设置处罚措施和处罚幅度等。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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