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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11月26日联合发布4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涵盖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

这批案例包括小华、小敏(化名)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小田(化名)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小泉(化名)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小娜(化名)申请民事司法救助案。

在“小华、小敏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中,小宇、小华、小敏兄妹3人的父母同时被害,他们的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人民法院联合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为兄妹3人在生活、心理健康、上学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持续跟踪了解情况,鼓励他们重拾对美好生活的信心,通过多元化救助与帮扶点亮希望之光。

在“小田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中,就读高三的未成年人小田因刑事案件身体受到伤害,但被告人无财产可执行,再加上小田的父亲肢体二级残疾,一家人靠小田的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小田产生放弃高考的想法。人民法院给予小田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多次到小田家中慰问,送去生活用品,并为其疏导情绪,指导其填写高考志愿,小田最终顺利考入大学。

此外,这批案例还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构建安全、方便、实用的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机制;持续关注被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精准定制“资金救助+心理矫治”的多元救助模式,抚平未成年人心理创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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