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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投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超高要警惕

去年,郑州也曾侦破一起大型网络传销案件。

犯罪团伙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投资理财信息,吸引广大群众投资入会,同时鼓励已投资会员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投资。

“以前的传销运作两三年才能成型,但这个传销比较新颖,它通过网络运作,从上线到收割完走人,只用了将近三个月时间,收割2亿多元,涉及上万人。”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网络传销运行3个月后,被依法处理。

上万人是如何被骗的?

“最初是通过一个成型的微商团队进行渗透的。打个比方来说,微商团队已经把管道铺设好了,只需要注入传销的液体就好了。”该负责人介绍,该团伙售卖的是理财产品,号称年化收益率达到500%。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说,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该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投资线上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也就是银行、通过国家审批的基金公司等。投资人也一定要了解资金的具体流向、行业前景等。

“一般来说,合法的融资机构都会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经营许可证,一般情况下会向消费者公示,若看不到公示,消费者可以向其询问,要求提供。”该负责人介绍。

如何识破传销的“新马甲”?律师:看其收益来源、是否产生社会价值等

如今,走路赚钱、刷新闻赚钱、看小说、看视频攒积分兑换商品的手机应用软件层出不穷,包裹着各色外衣的传销、诈骗行为令人眼花缭乱。消费者应该如何擦亮双眼,识破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的新“马甲”?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介绍,“第一,辨别传销最好用的方法就是看它是否有正规的经营许可。第二,看这种经营形式或者商品是否创造了社会价值。第三,看收益来自于哪里。”李华阳介绍,“传销行为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不是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收入,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多数表现为以拉人头或者发展下线的数量来给予报酬。第四,看经营方式和宣传方式,传销的宣传方式基本上都带有夸大其词、漫天吹牛的特点。”

李华阳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另外,如果网络产品未经依法批准,针对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那么,其还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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